庄河市荣获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辽宁首次入围全国农村电商“十强县”
发布时间:2021-05-14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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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各地创先争优、担当作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其中对全国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的10个典型县市予以督查激励。我省庄河市荣获2021年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并排名第一位。这是我省县域首次入围全国农村电商“十强县”,标志着全省县域农村电商发展取得可喜进步。
近年来,我省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通过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三大体系,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网络品牌,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截止目前,全省共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41个、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28个、村级服务站点超过1.2万家。全省累计开展农村电商培训超过20万人次,带动创业就业近15万人,电商精准扶贫帮扶人数超过5万人。2020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49亿元,同比增长54.1%,高于全国25.7个百分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精神,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去年我厅印发了《辽宁省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工作激励办法》,组织认定了庄河市等5个省级农村电商激励县。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推动庄河市申报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同时,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电商工作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庄河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没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下,挖掘产业潜力,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在2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205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了电商和物流全覆盖。庄河市还依托海产品优势资源,创新“示范场+电商+市场”和“实体店面+线上销售+直播社交平台销售”等发展模式,有效推动庄河市以海产品为代表的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积极推动电商企业和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倒逼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现了初级农产品到精品网货的跨越式转变。2020年庄河市网络零额33.6亿元,2018-2020年连续三年增速超过4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和增速均位居全省前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