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我省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俄语区国家以及蒙古、朝鲜(含两岛经济区)等国家(地区)经贸合作,拟订相关经贸合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辽宁中欧班列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合作事宜,组织实施对外经贸活动。协调落实有关两岛经济区合作事宜,对两岛经济区建设、开发、投资环境、财税、金融、口岸开通等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负责两岛经济区投资、经济合作、进出口贸易等项目的管理。承担省对朝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合作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