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启动2023年度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本次监测数据采集范围覆盖全省所有三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反映全省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等药品目录和配备使用情况。
按照国家发布的《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方案》,此次开展的药品使用监测,以省份为单位,覆盖本省辖区内全部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80%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件的省份可扩大报送范围,直至覆盖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监测范围扩展至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目录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内药品全流程情况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基本情况,包括年度药品总收入(元)、实有床位数等。
据介绍,我省开展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并非首次。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临床药品使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从2016年开始,一直延续至今,并成为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