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辽宁省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全省除汉族以外,还有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51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67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6.02%。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列全国第五位;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例,排在西藏、新疆、广西、宁夏、云南、贵州、内蒙古等省区之后,居第十位。全省现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其中6个满族自治县(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2个蒙古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还有2个在省内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市(凤城、北宁市)。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土地面积为3.4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3.3%;少数民族人口174万人,占自治县总人口54.3%,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6%。全省有77个民族乡,主要分布在葫芦岛市绥中县、兴城市,铁岭市西丰县、开原市,锦州市义县等地。在全省的民族乡中有912个行政村,总面积为9911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2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69.97万人,占总人口的54.65%。
人口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422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79.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2.81%;乡村人口1150.0万人,占27.19%。
全年出生人口20.0万人,出生率4.71‰;死亡人口37.7万人,死亡率8.89‰;人口自然增长率-4.18‰。